发布日期:2022-03-09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完善职员选聘、考评、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充实干部队伍。
第三条 以诚信、务实、团结、创新和以人为本,为侨服务、争取侨心、发挥侨力为内涵,构建华文教育基金会团队文化,通过学习讨论、民主参与、文化活动等形式把基金会建设成为奉献精神强、工作效率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学习型组织和诚信务实的公益团体。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秘书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秘书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到秘书处工作的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团队精神,善于沟通、勇于奉献;
2.理解并认同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宗旨,服从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工作安排;
3.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服务技能;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基金会从业经历者从优录用。
第四章 员工的管理组织
第六条 员工的人事管理部门为办公室。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有关员工招募计划的制定,招募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对员工的考勤、培训和考核等。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档案,对员工的工作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向办公室提出用人需求,内容应包括所需人员的素质、数量、使用方向等,由办公室汇总后,报请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第五章 员工的招聘
第十条 招聘准备:
1.办公室根据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的招聘计划,确定本年度的招聘规模和招聘要求;
2.由办公室根据招聘要求编写招聘信息和招聘方案,报请秘书长批准后实施;
3.选择招聘渠道,发布用人信息。用人信息应包括:年龄要求、知识背景,工作岗位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 招聘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秘书处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秘书处根据招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岗者履行竞岗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演讲答辩方式。参加面试的人员就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对应试者进行无记名评分。考评领导小组由秘书长担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临时招募志愿者的程序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二条 员工登记:
1.填写《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员工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等;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新入职员工由办公室负责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金会宗旨、使命、项目介绍、工作方式、仪容仪表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2020年7月21日四届一次理事会议修订。